通知
各班班长:
根据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赛罕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现将有关参保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1.从2015年起各学院必须如实提供现有在校生(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预科)个人参保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民族、所在院系),以防漏报。如果漏报且发生疾病校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上报信息截止到2015年12月7日,发送地址:wlxxgb@imnu.edu.cn
2.现有在校生中如有参军服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及参加工作的在此次提供参保信息当中必须在备注栏中表明,在其参军复员退伍、休学、复学后必须到校医院医保科做本人信息登记。
3.各学院从2016年起每年的9月底提供一次本学院现有在校生参保信息。
4.表格下载: 151204172690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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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4日